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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的公示

作者:时间:2023-12-12点击数:

各部门、教学单位:

为充分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并为申报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做好培育工作,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23〕50号)文件要求,教务处于11月组织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经各教学单位推荐,共18个项目参与申报。根据专家评委的评分结果,共评选出13个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具体名单见附表)。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映。

邮箱:hhjwc_2020@163.com

电话:62511085


附件: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汇总表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12日



版权所有: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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