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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5年度撤销1个本科专业的公示

作者:时间:2025-07-10点击数: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5】3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辽教【2025】251号)文件要求,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撤销(电子商务及法律 120802T)1个本科专业。

现将撤销专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0日-17日。

如在公示期间对其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7月17日前将反映材料以书面形式反馈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11-62511085

联系人:李雪

邮箱:hhjwc_2020@163.com

教务处

2025年7月10日

版权所有: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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