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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关于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认定推荐结果的公示

作者:教务处时间:2021-11-01点击数:

各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认定及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373号)文件要求,经教学单位推荐、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等环节,最终确定我院拟推荐专业,现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三天(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联系人:李 扬 联系电话:0411-62511085

附表: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推荐结果

序号

所属系部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负责人

1

法律系

法学

030101K

宋英巨

2

会计系

会计学

120203K

刘迪

3

外语系

英语

050201

许迎军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2021年11月1日

版权所有: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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