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大学生进行综合训练的重要阶段,是学校培养人才的最后教学环节,是衡量毕业生质量和评测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为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达到综合训练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与任务
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学生进行综合的专业训练和科研方法的初步训练。通过撰写毕业论文(设计),使学生对在校期间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进行综合运用与实践,对学生进行调查研究、查阅文献、独立思考、分析研究、外文阅读、计算机应用、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训练,培养学生具备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工作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各系(部)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部)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具体实施,并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进行具体的质量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制定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及规定。
2.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3.审核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名单。
4.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5.组织评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6.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考核、总结、评估等。
(二)院、系(部)职责
1.组织有关教研室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拟定本院、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计划和具体实施细则。
2.根据选题原则,组织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审核本院、系(部)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
3.审核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资格,确定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名单。
4.确定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名单。
5.组织各专业指导教师制订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等文件。
6.组织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检查任务书填写及执行情况。
7.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及中期检查工作。
8.组织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及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审阅、评阅、答辩工作。
9.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和质量,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
10.归档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和要求
1.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导师原则上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一定的科研工作经验的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担任。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一般情况下,工科及设计类相关专业副教授以上的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不超过10人,讲师或有硕士学位的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不超过6人;其他专业可适当放宽。
2.指导教师要对学生毕业论文进行全过程、全方位指导。包括:
(1)提出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指导学生选题,确定研究方向,介绍该领域的研究动态及存在的问题;
(2)指导学生搜集、查阅和整理资料,介绍查阅方法和学科前沿及相关网络信息;
(3)指导学生确定题目,并对相关文献资料进行汇总、分类、分析等,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4)指导学生拟定、修改论文写作提纲(设计方案),分析是否切实可行;
(5)指导学生进行写作,每周检查指导1次论文(设计)写作的进展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提出问题和修改意见;
(6)指导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新精神,同时针对程度不同的学生提出不同要求,指导学生按学院规定进行论文写作。
3.学生撰写完成论文后,指导教师要认真审阅,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达到基本要求方可签字定稿。
4.切合实际写出有针对性的审阅意见。
5.针对答辩中提出的问题,指导学生修改论文。按考核标准和答辩情况,评定论文成绩。
6.按要求及时提交各种论文材料。
(四)对学生的要求
1.经审查后,具有毕业论文(设计)资格的学生方能进入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
2.学生要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撰写要求和进度安排,独立地、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工作,不得弄虚作假或抄袭、剽窃他人的成果,否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3.学生要尊敬指导教师,虚心向指导教师请教,主动并定期(每周1-2次)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情况,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
4.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要严格遵守纪律,服从领导,爱护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学生在毕业实习(调研)期间,要严格遵守有关单位的规章制度。
5.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要按学校要求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报告》等有关材料,材料不全或不规范者不能参加答辩,如果丢失,要及时办理补发手续。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1.论文选题。各专业要根据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教研室组织教师结合专业科研和学生未来工作实际设计、审核、选择题目。
2.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要有针对性,要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易程度适当,工作量适当,防止所选课题过大、过小、过窄、过深,保证学生在规定的时间,经过努力可以完成任务。尽可能使学生在综合分析能力、文献检索能力、数据处理能力、中英文资料阅读能力等方面都能得到训练。
3.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以教研室统一公布的题目为主,也可由学生与指导教师共同研究确定。在确定论文(设计)题目时,应鼓励并提倡学生发挥主动性,充分尊重学生的研究意愿,注意在学生中征集题目。
4.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在20个汉字以内,如有必要,可以加副标题),由指导教师向学生公布。学生根据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特长选择题目,各系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调配。
5.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做到“一人一题”,即学生题目不能重复,且原则上与前三年的论文题目不重复。不允许两名或多名学生做同样的或只改变个别名词(术语或者参数)的课题(需要多人合作的创新创业型论文可以由多人共同完成)。
6.学生选定题目后,由各专业教研室组织学生以答辩汇报方式进行开题答辩,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经各专业教研室审定后方可开始论文撰写工作。
7.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经审批确定后,原则上禁止更换题目。因特殊原因更换题目的,需由学生提出申请,经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同意后实施,并报教务处备案。否则将不允许参加答辩。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
1.本科学生都应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要求学生按照草拟写作提纲(设计方案)、修改提纲(设计方案)、撰写初稿、修改初稿和定稿等步骤进行。
2.论文要求一般按本科生科研论文体例撰写。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也可采取其他形式。具体形式和要求按照《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写作形式》执行(见附件1)。
3.论文立论、观点应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对学术的探讨应符合科学性和逻辑性;论文所涉及的主要问题能够表明学生对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较好;论文须收集较充分、翔实的资料;要论证严密,结论明确,文字通顺,表达清楚;论文研究方法,实验步骤、方法应基本正确;数据资料应完整,图表须清晰,应表明学生已初步具备科学研究的能力。
五、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内容的写法(详见附件1、2)
1.封面。
2.中文摘要与关键词:摘要是对论文主要观点的摘录或简短陈述,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应说明论文的主要结论和结果等。关键词:根据论文的主要观点,在论文中选3—5个主要词作为关键词(关键词放在摘要的下面)。
3.英文摘要与关键词:将中文摘要和关键词对应翻译成英文。
4.目录页:
(1)中文摘要和英文摘要只写名称、页码,不写序号。
(2)标题要写明序号、名称和页码。序号写到三级即可,序号与正文内容使用的序号相同。
(3)参考文献、致谢等均只写名称、页码,不写序号。
5.正文:正文结构及字数要求按照《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写作形式》执行(见附件1)。
6.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毕业设计(论文)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反映了毕业论文(设计)中取材的广博程度。参考文献数量不得少于15个,其中近3—5年的文献数量不少于总数的70%。参考文献的具体书写格式按照国家标准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执行(见附件6《参考文献标准格式》)。(应用型、创新创业型论文(设计)参考文献可不做要求)。
7.注释:注释是对论文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研究型、理论型论文(设计)应该有必要的注释。注释一律使用脚注的形式。
8.附录:有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如外文文献复印件及中文译文、公式的推导、程序、图纸、数据表格等资料)可编入论文的附录中。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体式样与字体、字号要求(见附件2)
七、毕业论文(设计)的打印及装订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一律使用A4打印纸单面打印,页码打在页下方中间;上边距为2.54厘米,下边距为2.54厘米,左边距为3厘米,右边距为2.5厘米,装订线在左侧。装订顺序为:
1.封面
2.中文摘要及关键词
3.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4.目录页
5.正文
6.注释
7.参考文献
8.致谢(后记)
9.附录
八、毕业论文(设计)考核(详见附件1)
1.考核按学生论文实际水平评分,要做到严格、客观、公正。
2.成绩评定: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
3.一个自然班的成绩应成正态分布,按学生论文(设计)的实际水平评分,优秀原则上不超过20%,良好和优秀成绩总和原则上不超过50%。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达不到基本要求的视为不及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能毕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各教研室应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具体评分标准,报学院备案。
4.各专业要根据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8%向学院推荐优秀论文(设计),由学院存档一份,作为资料保存并供学生借鉴、交流。
九、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1.各系(部)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领导小组,各专业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一般为三至五人,由学术水平较高的正、副教授及讲师担任。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本专业的答辩工作,统一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对有争议的成绩进行裁决,最终决定每个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推荐优秀毕业论文。
2.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人数分若干答辩小组,在答辩委员会领导下具体组织答辩工作。答辩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组长由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应回避。另设答辩秘书1人,负责对答辩中的提问和学生回答作记录。
3.毕业论文(设计)实行全员答辩,学生通过答辩后方能取得成绩。毕业论文答辩(设计)分为专业答辩和二次答辩。对参加专业答辩没有通过的学生,学院将缓发学士学位证书,待进一步补充、修改论文,经指导教师、系和学院同意后,可申请二次答辩。二次答辩由各教研室组织。二次答辩通过的论文成绩为及格。参加二次答辩仍未通过的学生,一年后可再次申请进行论文答辩。
4.学生必须在答辩前五天,将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材料交答辩委员会,由答辩委员会将材料转给评阅教师审阅。评阅教师要在学生调研论证、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技术水平与研究能力、外文翻译、论文(设计)质量及研究成果等方面写出具体评价意见,并给出评阅论文成绩。
5.答辩时对学生的质询一般要围绕论文(设计)内容及相关知识进行,要针对课题中的关键问题有准备的提出问题。主要考核学生对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重点考核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答辩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6.学生答辩应表达准确流利,能够对答辩小组提出的问题做出较深刻、完整的回答。答辩组要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写出评语并评定成绩。
十、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安排
第七学期学生开题,第八学期学生回校答辩,时间最少不得低于14周。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配备指导教师工作应在第七学期开题前完成。论文(设计)工作应在第八学期的5月末全部结束。
十一、工作总结与资料保管(详见附件3、4、5)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系要组织各专业认真进行总结,形成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于答辩结束一周内交教务处存档。
2.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存档资料包括: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题表,承诺书,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报告,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人意见书,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等。
3.各院、系(部)要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每届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都要在答辩结束后一周内收齐,登记造册编号归档,院、系(部)保存。
十二、其他
1.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按学院相关规定计算。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形式
2.毕业论文(设计)模版
3.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
4.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归档说明及相关要求
5.毕业论文(设计)纸质版材料精装样例(研究型论文为例)
6.参考文献标准格式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