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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丨我校2项成果荣获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三等奖

作者:教务处时间:2022-06-01点击数:

近日,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的通知》,由我校中文系郑丽娜老师主持完成的《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与成效》项目和会计系郭向超老师主持完成的《以赛促学导向下会计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究与实践》项目在本次评选中荣获三等奖。

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是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教通【2020】47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而开展的。在接到评选工作相关通知后,我校高度重视,即刻研读文件要求,着手准备校级评审相关事宜。评审工作由教务处牵头负责,通知发布后,各教学单位积极响应,推荐了8项成果上报校级评审,经校内专家评审打分,按照教育厅限定的推荐名额和要求,最终确定推荐了2项成果参加省级评选并获奖。

本次教学成果获奖展示了我校教育教学的改革成果,充分反映出我校近几年人才培养工作卓有成效。本次获得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是我校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经过多年努力取得的创造性成果,同时体现了我校教师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严谨笃学、教学改革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和成就。今后,我校也将充分发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做好成果的推广应用,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版权所有: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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