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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2023(一)期末考试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时间:2022-12-08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好本学期线上考试考核工作,结合当前教学进度情况,对本学期考试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12月19日上午,全校公共课程考试。公共课由课程承担单位通过“超星学习通”负责试卷发放,由学生所在院系部通过腾讯会议组织监考。

12月19日晚18:00-19:30,日语小语种考试。

12月19日下午~12月23日,专业课程考试。

各科具体考试时间详见《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时间》(附件1)。

二、考试设备

线上考试采用“超星学习通”结合“腾讯会议”的“双机位”方式进行。一部设备安装最新版“超星学习通”用于考试。任课教师将考试试题传至“超星学习通”,并提前设置试卷发布时间,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另一部有摄像和语音功能的智能设备安装“腾讯会议”系统,从考生斜后方45度拍摄。

任课教师考前组织模拟或试运行线上考试,制定线上考试中断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缓考申请,教学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三、考试监控

1. 本次期末考试每个“腾讯会议”号最多只对60名同学进行监考,并设置2名监考老师。预约会议开始时间为开考前15分钟,结束时间为考试结束后5分钟,全程录像。期末考试期间教务处全员全程流动监考,若发现无双机位,或无效摄像, 或存在作弊嫌疑,将第一时间通报。

2. 考试开始前,监考教师检查考生是否在封闭独立安静的空间,不允许出现非考生的其他人员及其他声音。监考教师应清点考试学生、查验考生身份,并及时联系未按时到场考试的学生。

3. 若遇到系统崩溃、发放和提交试卷失败、断网、网卡、停电、电脑出问题等突发状况,学生应及时与任课教师联系说明情况,确定补救及备选方案,保管好相关佐证材料。

4. 考试过程中因网络等原因导致考生视频监控中断超过5分钟或中断两次(每次超过2分钟)及以上,学生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另行安排时间重新考试。

5. 考试过程中,若考生出现异常或作弊行为,监考教师应保存证据,并记录详情,同时将情况报告至教务处。

6. 学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考试违纪等情况请参照《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附件2)文件执行。

四、考试档案管理

各教学单位需要将考试相关的电子材料(监考视频、考试试题等)整理完整后刻录成光盘,一式两份,一份交到教务处,另一份本单位存档,保存时间与纸质试卷相同。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教务处

2022年12月8日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时间》

附件2:《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版权所有: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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