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提高我校教师教学创新能力和水平,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省赛通知》)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我校在职教师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若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要求主讲教师近5年对所参赛的本科课程讲授2轮及以上。
(二)分组:按照《省赛通知》要求,结合我校专业设置情况,校级比赛设置4个大组,分别是新工科组、新文科组、基础课程组和课程思政组。参赛教师可根据各自参赛课程情况确定所属分组。
12月6日—12月18日,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参赛要求的教师个人或团队参赛,评比推荐1名教师或1个团队参加校级比赛,并填报2023年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校赛参赛教师汇总表(见附件2)。
(二)校级评审12月20日—12月21日,学校将组织校内专家进行网上评审。评委通过听取参赛教师汇报(10分钟),审阅申报书、教学成果创新报告、教学创新设计汇报PPT文档及相关支撑材料的方式进行评审(根据附件5的评价要点进行评审)。本次校赛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学校将按照省教育厅给定的名额限制,择优推荐教师或团队参加省赛复赛。
12月25日—12月30日,评审结果公示,并确定参加省赛复赛人员名单。
推荐参加校级评审的教师,需提交大赛申报书(附件3)、教学创新成果(课程思政创新)报告及支撑材料(附件4)和教师教学创新设计汇报PPT文档。
参赛教师务必于12月19日上午10:00前将评审相关材料(即附件2、3、4)及教师教学设计创新汇报PPT文档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