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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学生课堂学习行为规范

作者:教务处时间:2023-02-26点击数:

1、尊重教师。尊重教师劳动成果,服从教师课堂管理,使用普通话和礼貌用语,正确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依照校历规定和个人课表计划,认真完成所修课程的教学过程。

2、学风端正。热爱学习,认真听课,积极培育优良学风。课前做好学习准备,携带教材及必备学习资料和用具,课上珍惜时间,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学业有成。

3、举止文明。自觉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明礼修身,团结友爱。进入课堂仪表整洁,着装得体,同学之间以礼相待,互相谦让,言行规范,文明交往。

4、遵守纪律。遵守校规校纪,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提前到达上课地点,不迟到、早退或旷课,因病因事需请假者,应事先办理相关手续;进入课堂保持肃静,关闭手机或调整为静音状态;讨论问题合作学习时,要有秩序,不影响、不妨碍他人学习;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如:吃零食、睡觉、玩手机、听音乐、看视频、化妆等;不随意出入课堂,如遇特殊情况,可举手向教师示意,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

5、保持卫生。珍惜他人劳动成果,自觉维护教室内及走廊卫生。不带餐点进课堂,不随地吐痰或乱扔杂物。

6、爱护公物。珍惜教学资源,爱护公共设施,提高安全、节约意识。不随意搬动、踩踏、乱涂、刻划教室内的公共设施,不私自使用各类教学设备;最后一位离开教室者,应自觉关闭电灯。

版权所有: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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